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宁波大学2023年“最美宁大人”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范围
2023年度“最美宁大人”系列,各二级党组织向学校推荐不超过3名(个)候选人,其中“最美教授”、“最美青年教师”、“最美管理服务之星”、“最美文明之星”推荐不超过2名(个),“最美宁大学子”不超过1名(个)。
评选范围:
(一)“最美教授”:被推荐人为来校工作满三年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具有正高或副高级职称。
(二)“最美青年教师”:被推荐人为来校工作满三年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三)“最美管理服务之星”:被推荐人(团队)为各单位、部门的行政工作人员或学院教学科研辅助人员。
(四)“最美文明之星”:被推荐人(团队)为在职教职员工或离退休教职员工。
(五)“最美宁大学子”:被推荐人(团队)为全体宁大学子。
二、评选条件
(一)“最美教授”“最美青年教师”
1.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认真履行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较好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学生的学习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公共事务。
2.自觉遵循教育规律,树立先进教育思想和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教学效果好。原则上近三年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中均获得良好及以上等级。
(二)“最美管理服务之星”
1.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2.事迹生动、有感染力、有代表性,获得广大师生的高度认可。
(三)“最美文明之星”
1.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事迹鲜活突出,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经校师德师风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若本年度无事迹突出人选,相应名额可划至其他类别使用。
(四)“最美宁大学子”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心系社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
2.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关爱同学,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得到广泛赞誉。
3.热爱科学,追求真理,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善于创造,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学习或科技创新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具有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热爱生活,面对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不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成长,事迹感人。
三、推荐程序
通过自荐、他人推荐或组织推荐等多种形式进行,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周二)14:00。
学院党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召开党委会,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无异议后,5月15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
学校对候选人进行初评,复评,确定最终名单,并在9月-10月安排表彰活动。
四、评选材料要求
1.“最美宁大人”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具体,字数不超过2000字。简版事迹材料150字以内(不含个人荣誉)统一填写在《推荐表》“事迹简介”栏,个人荣誉限填5项。
2.《推荐表》需粘贴个人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照片,团队无需粘贴,填好后和2000字事迹材料放在同一个文档中,且必须有师德师风相关情况表述,文档名称统一标注为“评选类别+单位、部门+姓名”。
3.请候选人(团队)提供1张横拍生活照电子照片,大小均在500K—1M内,并注明“评选类别+电竞博彩
+姓名”。
4.候选人只能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其工作年限和年龄年限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最美宁大人”获奖人员(不含提名奖)不在评选范围内。
5.2023年5月9日周二前请将《推荐表》电子文档上交学院党委。
联系人:王晓申,短号:645737,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宁波大学2023年“最美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2.宁波大学2023年“最美青年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3.宁波大学2023年“最美管理服务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4.宁波大学2023年“最美文明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5.宁波大学2023年“最美宁大学子”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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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