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毕业生离校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学校《201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意见》要求,现将退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学校规定2017届毕业生退宿时间为6月19日至23日。
2、今年我校毕业生离校工作采用电子离校的形式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3、申请校外住宿、休学、退学等情况的毕业生请直接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本部公寓5#楼)办理电子退宿手续。
4、考上本校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若要提前安排住宿的,请在办理完电子退宿手续后再办理入住申请;延长学业的住宿学生,有在校住宿需求的,根据“先退宿后入住”的原则重新申请住宿。以上两类人员手续办理时间为6月19日至21日(流程详见附件)。
5、退宿离楼时请到管理员处登记,最后离楼的同学务必关闭门窗和水电开关,保持寝室整洁并将寝室门及阳台门钥匙交还给所在楼管理员。
6、在办理离楼手续时,请同学们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清点公共设施,如有人为丢失或损坏的,请主动结算好相关费用后再办理退宿手续,原则上当天必须归还寝室钥匙(与原配吻合)并离楼;如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离楼的,本人必须说明情况后方可延缓一晚,最迟不得超过离校时间,离楼以归还寝室钥匙(与原配吻合)为准。为便于毕业生顺利办理完电子离校手续,学生社区将预先通过电子退宿确认项,同时,为确保学校财产完整性,毕业生应积极主动配合学生社区做好钥匙归还相关手续。无理延期者按《宁波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宁大政字〔2007〕104号)有关规定处理。
7、其他费用办理提醒:一卡通生活热水电子钱包有余款的毕业生请持卡到一卡通中心自助办理转账退款手续(特别提示:若该卡先前遗失而后补办的,则原卡内的生活热水电子钱包余款无法返还);开水卡内有余额的,空调租赁押金退还的情况,厂家将会在楼内设点现场办理,请同学们关注楼内通知。
8、办理退宿手续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带走自己的物品,否则按丢弃物品处理,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由住宿学生本人负责。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宿舍楼内各项设施和公共财物,做到文明离校。
9、毕业生离校期间,请同学们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发现可疑人物,请及时拨打校园110报警电话或报告管理员。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2017年 6月8日
宁波大学2017届毕业生电子退宿办理流程及说明
一、欠住宿费、水电费的同学请在结清费用后再办理电子退宿手续。电子退宿办理流程:学生社区网(//sgzx.dianjingsite.com)上下载退宿手续单(编号:HQSG/QR08-2010) →到本楼管理员处办理退宿手续→凭管理员开具的退宿手续单第二联到各办理点办理电子退宿登记→到各学院办理离校手续。
二、考上本校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提前申请入住的,以及延长学业申请住宿的同学,根据“先退宿后入住”的原则重新申请住宿,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填写《宁波大学学生住宿申请表》(在“学生社区”网//sgzx.dianjingsite.com上下载)→本科生到所在学院,研究生到录取学院进行审批→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办理入住手续→凭住宿安排通知书到安排的宿舍楼管理员处办理入住手续。
三、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电子退宿办理地点分布情况:
住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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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退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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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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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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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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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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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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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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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水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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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宿舍
东门公寓
甬研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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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公寓5号楼004宿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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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0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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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大厅学生社区窗口(一餐厅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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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大厅水电中心窗口(一餐厅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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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公寓6号楼自助洗衣吧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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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楼门卫管理员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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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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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公寓9号楼100宿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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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0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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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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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公寓5号楼宿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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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09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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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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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江公寓6号楼旁宿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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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09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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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公寓
西区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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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公寓2号楼宿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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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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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公寓2号楼宿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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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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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区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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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区二村10号楼宿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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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0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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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区二村10号楼宿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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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楼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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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号楼
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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