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寝室卫生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垃圾分类,构建文明优美的校园环境,学校决定集中开展学生寝室卫生及违禁电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时间
2021年10月26日至11月5日
二、检查范围
全体学生寝室
三、具体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以教育宣传、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
1、学院自查:
10月26日-10月31日,学院将根据整体部署安排、组织自查、整改与现场督促指导学生开展卫生大扫除;根据干部联系寝室制度,结合电竞博彩
学生工作实际,积极动员学生开展卫生大扫除,促使学生认识文明寝室建设和卫生清理的重要意义,将打扫寝室卫生内化为自觉追求;组织垃圾分类宣传、安全教育和专项检查。
2、学校抽查:
11月1日-11月5日,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抽查。对于本阶段检查出现的情况,将按照《宁波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相关要求
请全体同学按通知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对寝室卫生特别是垃圾分类、违禁电器等各块检查内容做好自查。具体检查标准可根据宁大政〔2020〕95号《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工作条例》开展。
附件:《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工作条例》
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