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荣誉奖评定工作,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宁大政〔2017〕94号),特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学院将严格按照《宁波大学本科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宁大政〔2017〕94号)规定的条件、名额和程序进行评选或推荐,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先进大学生集体(学院评定):学院推选1个报学校;
三好学生(班级评定):16法学6人(每个班级2人),16政治1人,16行政管理1人,16法学英语特色班1人,17法学6人(每个班级2人),17行政管理1人,17法学英语特色班1人,计17人;
优秀学生干部(班级评定):16法学6人(每个班级2人),16政治1人,16行政管理1人,16法学英语特色班1人,17法学6人(每个班级2人),17行政管理1人,17法学英语特色班1人,计17人;
优秀大学生(学院评定):学习优秀、科研创新优秀、文艺活动优秀、体育活动优秀、文明守纪优秀、公益服务优秀、技能素质优秀,上述名额合计不超过17人.
特别说明:年度内各项荣誉奖原则上不可兼得。优秀大学生集体、优秀大学生推荐表后应附相应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必须是上一年度的)
2、评奖日程安排根据奖学金评定时间安排,请各班级根据2018-2019学年奖学金评定情况,结合本班级实际,有机结合评优评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先进大学生集体申报表提交纸质申报表学院吴老师处,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下午3点;考虑到2016级毕业班特殊情况,接受2016级个人申报表电子版直接发wumin@dianjingsite.com(截止时间一样)
(2)优秀大学生申报表以个人为单位直接提交纸质申请表到学院吴老师处,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下午3点;考虑到2016级毕业班特殊情况,接受2016级个人申报表电子版直接发wumin@dianjingsite.com(截止时间一样)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直接提交到班长处,班长召开班级评定工作会议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在班级内公示不少于一天。申请表纸质版提交到班长处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周二中午11点前。
3.各班级根据本班级实际情况,结合荣誉奖评定细则进行评选,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
4.荣誉奖评定所需材料请在本通知的附件处下载,相关材料请于11月4日之前送交学院。
5.需交送材料清单:
(1)各班级评定情况说明;
(2)学生申请表及学院汇总表。
6.学院设立荣誉奖评选咨询、监督电话:87600473,电子邮箱:wumin@dianjingsite.com。师生们对学院的评奖工作有异议,请及时反映;对推荐人选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人:吴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645829
电子邮箱:wumin@dianjingsite.com
办公地点:电竞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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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本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有 5 项以上“优秀”或“有”, 且无“不合格”评价指标。
(二)学业成绩: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年内参加 A 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 B 类学科竞赛获得国家二等奖以上;
2.本学年内以宁波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以第一作者在 C 类以上核心期刊或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二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3.本学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4.本学年学习积点分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 25%。
(三)身心素质: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规定,成绩在良好以上,身心健康。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在校院两级学生会、党团组织、学生社团、班级等累计担任学生干部职务 2 个学期以上;
(二)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埋头苦干,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出色地完成校院、班级、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三)学年内学习成绩优良,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 50%;
(四)本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有 4 项以上“优秀”或“有”,其中“社会工作”评价为“优秀”,且无“不合格”评价指标。
优秀大学生评选条件
(一)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本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有4 项以上“优秀”或“有”,且无“不合格”评价指标;
(二)本学年补考后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三)学生在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文体竞赛、公益服务等某一方面有特别优秀表现或对社会、学校有突出贡献。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为班级、科研团队及其他学生集体组织(学生党支部、学生会、分团委、社团等已纳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评优范畴的集体,原则上不再参评该奖项);
(二)集体的特色明显,发挥作用突出,集体业绩显著;
(三)集体内风气良好,成员团结协作,集体荣誉感强,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