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2019学年本科学生荣誉奖评定工作,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宁大政〔2017〕94号),特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学院将严格按照《宁波大学本科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宁大政〔2017〕94号)规定的条件、名额和程序进行评选或推荐,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 三好学生
共计18名,名额分配至班级,由班级进行评定
2017级:法学171班2人,法学172班2人,法学173班2人,法学(英语特色)1个,行政管理1个
2018级:法学181班2人,法学182班2人,法学183班2人,法学184班2人,法学(英语特色)1个,行政管理1个
2. 优秀学生干部
共计18名,由学院统一进行评定
3. 优秀大学生
共计18名,由学院统一进行评定
4. 先进大学生集体
共1个,由学院统一进行评定
特别说明:年度内各项荣誉奖原则上不可兼得。优秀大学生集体、优秀大学生推荐表后应附相应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必须是上一年度的)
二、评选范围
具有宁波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2017级、2018级)
三、评选安排
评奖日程安排根据奖学金评定时间安排,请各班级根据2019-2020学年奖学金评定情况,结合本班级实际,有机结合评优评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生、先进集体申报表提交纸质申报表于10月26日15点前提交至电竞博彩
学工办223刘小梅老师处。、
2. 三好学生申报表直接提交到班长处,班长召开班级评定工作会议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在班级内公示不少于一天。申请表纸质版提交到班长处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周五22点前。
3. 各班级根据本班级实际情况,结合荣誉奖评定细则进行评选,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
4. 荣誉奖评定所需材料请在本通知的附件处下载,相关材料请于10月27日之前送交学院。
5. 需交送材料清单:
(1)各班级评定情况说明;
(2)学生申请表及学院汇总表。
四、评奖说明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评奖中,原则上应以同一专业年级(学科大类)为单位进行评奖,具体评定办法和名额分配由学院自行确定。
2.已分流至相关学院的原2019级阳明学院学生,回阳明学院申请奖学金(系统内已切换回阳明学院)。2019—2020学年中转专业的学生,回原所在学院申请奖学金。
3. 所有参评认定材料时间必须在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截止。
学院奖学金评选小组负责学院评奖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奖期间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投诉。师生们对获奖推荐人选有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评奖咨询、监督电话:87609249/611443
投诉邮箱:liuxiaomei@dianjingsite.com
联系人:刘小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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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