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和资助功能,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评选国家奖、助学金文件精神和《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18〕84号)的相关规定,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学校奖学金
类别 |
奖学金金额 |
名额或比例 |
一等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2% |
二等奖学金 |
每人1000元 |
6% |
三等奖学金 |
每人500元 |
18% |
(二)捐赠奖学金
类别 |
奖学金金额 |
名额或比例 |
董玉娣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1名 |
沈氏奖学金 |
每人2000元 |
1名 |
二、评选范围
具有宁波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2018级、2019级)。
三、评选条件
学校奖学金参看宁大政〔2018〕84号《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
四、组织领导
奖学金评定工作由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学工办负责实施。
五、评选原则
在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实行学院和学校二级公示制度。
六、评选程序和日程
学校和捐赠奖学金评奖日程
1.10月15日—10月18日,发布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通知,班级做好评奖宣传动员工作;符合评奖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评审小组提出奖学金申请,并填写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提交到班长处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周一)晚上24点前。
2.10月19日—10月20日,班级/年级评审小组做好本班级/年级学生的初评和审核工作,评定结果在班级/年级内至少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后,21日(周四)上午10点前将《宁波大学捐赠奖学金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学院申报奖学金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评奖情况及各类奖学金申请材料(纸质版)交到电竞博彩
223办公室林航老师处。获评奖项同学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
另外,获得捐赠奖学金学生需要提交感谢信和照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10月21日—10月24日,学院对报送的学校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获奖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
4.11月3日前,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对各学院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系统审核通过,学校主管领导审定后,并分别报送浙江省教育厅、宁波市教育局。
七、评奖说明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评奖中,原则上应以同一专业年级(学科大类)为单位进行评奖,特殊情况下可按专业模块进行评奖,具体评定办法和名额分配由学院自行确定。
2.已分流至相关学院的原2020级阳明学院学生,回阳明学院申请奖学金(系统内已切换回阳明学院)。2020—2021学年中转专业的学生,回原所在学院申请奖学金。
3. 所有参评认定材料时间必须在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截止。
学院奖学金评选小组负责学院评奖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奖期间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投诉。师生们对获奖推荐人选有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评奖咨询、监督电话:87609249
投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 人:林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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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