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荣誉奖评定工作,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宁大政〔2017〕94号),特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学院将严格按照《宁波大学本科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宁大政〔2017〕94号)规定的条件、名额和程序进行评选或推荐,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一)三好学生(23人)
2018级:共10人,其中法学181班2人,法学182班2人,法学183班2人,法学184班2人,法学(英语特色)1个,行政管理1个。
2019级:共13人,其中法学191班2人,法学192班2人,法学193班2人,法学194班2人,法学195班2人,法学(英语特色)1个,行政管理2个。
(二)优秀学生干部(23人)
2018级:共10人,其中法学181班2人,法学182班2人,法学183班2人,法学184班2人,法学(英语特色)1个,行政管理1个。
2019级:共13人,其中法学191班2人,法学192班2人,法学193班2人,法学194班2人,法学195班2人,法学(英语特色)1个,行政管理2个。
(三)优秀大学生(23人)
2018级:共10人,其中法学181班2人,法学182班2人,法学183班2人,法学184班2人,法学(英语特色)1个,行政管理1个。
2019级:共13人,其中法学191班2人,法学192班2人,法学193班2人,法学194班2人,法学195班2人,法学(英语特色)1个,行政管理2个。
(四)先进集体(1个)
学院统一进行评定。
特别说明:年度内各项荣誉奖原则上不可兼得。
二、评选范围
具有宁波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2018级、2019级)
三、评选安排
评奖日程安排根据奖学金评定时间安排,请各班级根据2020-2021学年奖学金评定情况,结合本班级实际,有机结合评优评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生申报表纸质版直接提交到班长处,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周三22点前。
2.各班级根据本班级实际情况,结合荣誉奖评定细则进行评选,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班长交班主任签字后报学院。
3.荣誉奖评定所需材料请在本通知的附件处下载,申请表纸质版材料请班长于10月22日(周五)下午17点前送交电竞博彩
223办公室林航老师处,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4.先进集体申报表提交纸质申报表于10月20日(周三)下午17点前送交电竞博彩
223办公室林航老师处。
四、评奖说明和注意事项
1.已分流至相关学院的原2020级阳明学院学生,回阳明学院申请奖学金(系统内已切换回阳明学院)。2020—2021学年中转专业的学生,回原所在学院申请奖学金。
2.所有参评认定材料时间必须在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截止。
学院奖学金评选小组负责学院评奖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奖期间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投诉。师生们对获奖推荐人选有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评奖咨询、监督电话:87609249/15168153385
投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林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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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