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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党委巡察办公室】关于五一、端午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的通知

2021-04-29 纪检监察室/党委巡察办公室 点击:

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纪委: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做好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纵深推进“清廉宁大”建设和学校作风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根据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近日下发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也是学校全面开启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加强作风建设意义重大。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作风建设问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战略定力,增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有关办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学习省纪委关于五一、端午期间正风肃纪有关工作通知(见附件1)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在五一、端午期间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案例通报(见附件2、3),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案为鉴、严于律己,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治“四风”树新风。

(二)要把握阶段性工作重点,主动顺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全面研判态势,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治“四风”树新风的工作意见》,紧密结合学校当前工作重点,细化具体措施,认真抓好执行。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大办婚丧喜庆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反复敲打;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共性问题,督促严格落实《关于严禁擅自违规发放奖励性补贴的通知》(浙纪发〔2021〕1号)(见附件4),对照专项治理通知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聚焦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按照中央、省委及学校有关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各项措施,坚决防止隐形变异、防止反弹回潮、防止疲劳厌战

二、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派驻纪检员、二级纪委、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准确把握五一、端午节日特点,围绕治“四风”树新风“三个聚焦”和深入整治师生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实际,强化政治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开展调研走访,紧盯关键少数进行约谈提醒,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建议,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对五一、端午期间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应对,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校纪检监察室。

校纪检监察室在节日期间也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开展明察暗访,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存在“四风”的严重问题即时查处、严肃问责,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请各二级纪委(派驻纪检员)、未设二级纪委的党组织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情况填写《宁波大学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5),于5月28日上午11:00前以电子邮件报送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杨颖;联系电话:888092/681853;联系邮箱:yangying1@dianjingsite.com)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574-87600092

学校监督举报邮箱:ji@dianjingsite.com

附件

1.《关于五一、端午期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的通知》

2.《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3.《关于张广洲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浙纪通〔2021〕2号)

4.《关于严禁擅自违规发放奖励性补贴的通知》(浙纪发〔2021〕1号)

5.宁波大学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情况汇总表

          中共宁波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驻宁波大学监察专员办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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