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本科生:
为进一步做好暑期社会实践部分工作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配合,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结合我校实际,在暑期社会实践全面启动前,做好思政课必修团队的组队及选课的相关工作,合理有序地开展实践前的组织工作,现将必修团队的相关筹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宁波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细则》、《宁波大学2023年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方案》(附件1),2021级学生将以必修课形式参加本次暑期社会实践(简称“思政课实践”),实践考核合格后获得2个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学分。作为必修课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由社会问题调研和社会实践两个环节组成。本次实践教学活动开展拟采用线下的方式进行。
二、工作要求
本次组队面向2021级学生开展,因2021级学生将通过实践获得必修课学分(思政理论课2学分),原则上需单独组队,并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一)组队
(1)每支小分队人数以10—15人为宜,
(2)时间应不少于10天,每支小分队配备指导教师两名:一名为思想政治理论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指导导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各团队分配;另一名由校团委教师、各学院辅导员、分团委书记、班主任等思想政治工作者或学科专业教师担任(以下简称“带队导师”),学生在组队阶段自主联系确定,每名带队导师最多不能超过3支队伍,请各带队导师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把关。
(二)选题
2021级学生参照《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选题指南》(附件二)中的选题,结合学院社会实践品牌项目及自身兴趣爱好,自由组建团队,确定大致调研方向,在相关系统中填写好信息,并提交学院审核。
团队组建:
(1)组建6-8支“法律大篷车”社会实践团队,重点围绕民法典宣传、预防诈骗、消费者权益保护、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禁毒等主题,综合采访、访谈、问卷等多种途径进行调研,兼采微电影、短视频、音乐、读本、漫画、海报、普法剧目等多种形式在社区、校园等地专项开展宣法普法、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活动。同时,通过普法宣讲、走访调研、普法入户等形式在各自家乡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以及调研活动。团队名称统一为“法律大篷车——XXX小分队”。
(2)组建1支“红色印迹”实践团队,走访红色基地、寻访追梦人、传承红色精神,更好的讲红色故事。要求2021级本科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全部参加本队伍,其余成员可为入党积极分子。(队长必须为党员)。
(3)组建1支“法律诊所”实践团队,要求暑假期间每周至少有2天半时间需要有成员在学院法律诊所进行值班,同时结合其他形式完成社会实践和调研活动。
(4)组建若干支其他类型的社会实践团队,可以根据SRIP、新苗科研课题选题,另外亦可根据兴趣选题,详见《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选题指南》(附件二)。
三、工作流程
1.团队组建。6月6日,校团委下发《关于组建2023年宁波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必修团队的预通知》,各学院开始动员学生组建实践团队。
2021级同学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自由组建团队,确定线上调研选题,可参考选题指南(详见附件2),在网上办事大厅—“学生社会实践”—“我的社会实践”板块进行组队,由团队负责人进入系统,输入用户名(学号)及密码(原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进入个人界面,选择并进入“学生社会实践”项目,按照流程填写相应组队信息,保存并提交,上报给学院。必修团队和非必修团队都需要登记。详细流程请参考《宁波大学暑期社会实践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手册(2023年)》。
2.学院审核。6月9日16:00前,各学院在系统内完成当年学生实践团队审核。核对确认实践学生情况,并审核团队。
3.名单公示。6月12日16:00前,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确认组队情况无误,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不再对名单进行修改。
4.分配调研指导导师。6月20日前,马克思主义学院审议2021级调研主题、分配调研指导导师,团委将相关信息导入学生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教师分配等相关信息将在学院和校团委网站同时公示。
5.组队完善。待学校发布正式社会实践通知,团队负责人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并进入“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点开“我的实践”,点击蓝色字体“完善信息”完善相应组队信息,保存并提交至学院,学院确定后提交至校团委审核,未审核通过的团队实践开始后无法开展安全报备工作。
6.安全报备。自开展社会实践之日起,各团队负责人每天16:00-18:00需在网上办事大厅的“学生社会实践”项目里,点开“我的社会实践”,点击蓝色字体“报备”进行报备。
四、必修课程考核
1.考核:2021级学生将在实践结束后进行统一考核,暑期社会实践以团队为单位进行评级打分,分别对团队的实践环节和调研环节进行考核。
实践环节的考核依据主要是社会实践记录、实践报告,由实践带队导师评阅,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
调研环节考核主要依据调研主题、调研过程及调查报告的质量,由调研指导导师进行评分,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与不合格五个等级。
凡有虚构调查样本及调查数据、抄袭调研报告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调研报告均判定为不合格,其所在团队的社会实践课程总成绩也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学生个人最终登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实践、调研环节有任一环节成绩为不合格的,团队所有成员成绩均为不合格,团队成员需在下一年暑期重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社会实践结束后,团队和个人要及时总结,按要求形成书面材料上交学院分团委(具体详见七月下发的《宁波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通知》)。各学院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要及时汇总本学院的社会实践材料。团委根据实践成果评选出今年的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单位、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先进个人,并编辑社会实践成果汇编和优秀作品集。马克思主义学院将评选优秀调研论文,并联合教务部门负责教师工作量的认定。
未尽之处请来联系:
院团委:刘小梅老师 611443
付德馨 18745617200
附件1:宁波大学2023年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附件2: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选题指南
附件3:宁波大学大学生思政课实践教学调研报告样式(本科生)
附件4:调查报告正文撰写有关要求
附件5:宁波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报告上报及成绩给定流程
附件6:宁波大学暑期社会实践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手册(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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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