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宁波大学第十批优秀大学生校内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强化实践育人,拓展大学生视野,提升学生社会工作技能,增强社会责任感,我校近期将开展宁波大学第十批优秀大学生校内挂职锻炼选拔工作,向全校招募优秀学生,参与校园管理服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报名参加挂职锻炼活动的大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大二以上(含大二)非毕业班本科生,研一以上(含研一)非毕业班研究生;
2、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的学生党员;
3、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集体观念和大局意识强,善于沟通,有团队精神,曾至少一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4、学习成绩优异,专业功底扎实,学习积点分为正,学有余力;
5、课业负担不宜过重,有一定的空余时间从事挂职工作;
6、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能吃苦耐劳;
7、有突出特长或技能者优先考虑;
8、经济困难的贫困生优先考虑。
二、岗位设置
挂职锻炼学生将主要以管理服务机构挂职锻炼的方式,协助和配合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包括文书写作、档案管理、组织协调、网络维护、信息采编以及挂职岗位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如协助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等,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一。.
三、选拔、挂职时间
挂职锻炼学生的选拔工作由团委牵头,计划在4月初完成。
2018年校内挂职期限为一年,今年将于4月开始工作,持续到次年1月。日常挂职时间可安排在双休日及日常课余时间,每周至少保证2个工作日到岗,尽量不与正常的学习时间相冲突。未经挂职单位及团委允许,学生不得提前结束挂职。
四、管理考核及激励措施
挂职锻炼大学生的日常管理由团委、学工部以及学生所在挂职单位共同负责。团委、学工部负责对挂职学生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挂职学生的工作考核由团委负责牵头,学生挂职单位具体负责。
挂职锻炼大学生将不定期举办挂职交流沙龙;可参加团委统一组织的学生干部培训;团委将定期以问卷的形式对挂职锻炼学生情况做一个了解;挂职完成后,经挂职所在部门出具考核意见,考核合格后,可获得一个素质学分,并由团委统一颁发挂职证明;挂职期间,学生可获得相应工作补贴。
五、选拔程序
1.学生报名阶段(2018年3月22日—2018年3月28日)。报名学生请在3月27日前,将推荐表(附件二)电子版发送至dengmeiling@dianjingsite.com、纸质版上交至法学院团委11号楼221,由学院团委进行初审。
2.学院推荐阶段(2018年3月28日—2018年3月29日)。3.选拔阶段。4月初,校团委统一组织面试,开展校内挂职大学生选拔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邓老师,87600475
附件一:2018年学校各单位挂职锻炼岗位人员需求计划
附件二:宁波大学优秀大学生校内挂职锻炼推荐表
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宁波大学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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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