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年节 青年结 青年杰”宁波
大学纪念五·四运动99周年系列活动
之示范性团支部培育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帮助团学干部和团员学生树立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信仰,以“四进四信”活动为契机,以规范学习、示范活动、模范团员为内容,校团委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示范团支部”申报与培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学院优秀团支部(每学院1-2个)
二、培育周期与支持
1.培育周期。培育时间为一年,一般在9月份进行中期检查,次年3月份进行终期验收。
2.相关支持。列入“示范性团支部培育”的团支部学校给予500元活动经费支持(报销时间为11月),1次锦绣小剧场免费使用权。一年培育期满,将评选产生“示范团支部”,验收合格团支部学校将额外给予500元的活动经费支持(报销时间为次年4月)。此外,学院配套奖励500元示范性团支部建设经费。
“示范性团支部”培育情况将作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书记”等评选主要参考。省级及“全国活力团支部”等评选优先推荐“示范性团支部”参评。
三、遴选要求
1.接受培育的团支部工作基础好,特色突出,定位准确,其团日活动能够体现思想性、创新性和发展性;
2.接受培育的团支部团员青年思想端正,成绩优秀,参与热情度高、覆盖面广、凝聚力强、可预期的收效显著;
3.接受培育的团支部或团支书没有不良记录,团支部或团支书有重要荣誉或奖励的优先考虑;
4.建议为大二年级所在团支部。
四、建设要求
1.严格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做好相关记录(校团委下发会议记录本);
2.团支部工作有创新、明确团支部培育方向。从(科技创新型、主题教育型、公益实践型、文体特长型、学习型)5大特色培育方向中选择;
3.积极申报参评校级及以上优秀团支部评选;
4.各培育团支部间团日活动互相交流、互相监督。
五、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根据申报条件填写《宁波大学“示范性团支部”申报表》(见附件1),附页材料最多不超过500字;
2.“示范性团支部”培育期间,实施“学院团委+校团委”协同指导制度。
六、时间进度安排
1.提交申报材料(4月26日):请各团支部在4月26日(周四)16:00前将《宁波大学“示范性团支部”申报表》纸质稿交至电竞博彩
学工办221,电子稿发至学院团委邮箱(2952577704@qq.com);
2.资格审查及公示(4月27日—4月28日):校团委组织部对所申报团支部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校团委讨论、终审;
3.公布(4月28日):经公示后,由校团委发文公布;
4.中期考核(9月底):各学院团委指导“示范团支部”日常培育过程,9月初校团委组织开展中期检查;
5.终期考核(次年3月):参评的示范性团支部在一年培育期结束后以公开答辩的形式接受广大基层团干、专职团干的质询,同时结合各团支部上交的培育目标表的完成情况对申报的团支部进行评选。
未尽事宜,可联系院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邓老师、倪川茹
联系方式:87600475、679979
电子邮箱:2952577704@qq.com
附件:1.宁波大学“示范性团支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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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