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宁波法官精神”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校师生中征集“宁波法官精神”,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宁波法官精神”既要体现人民法官普适的价值观,又要体现宁波的城市精神、地域特色,体现宁波法官群体在长期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特有历史人文积淀,展现宁波法院文化建设丰富的思想内涵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表述文字立意高远、精简凝炼、富有创意、简明易记、琅琅上口,具有强烈的感染力与号召力。
3.字数在30字以内,并提供创作思路和解释说明。
二、征集时间和方式
作品应包含作者姓名、表述语及创意说明三方面内容,可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截稿时间:2012年6月25日。联系人:邵一骏、电话9246,宁婷婷、电话8370。
三、奖励办法
征集到的表述语将经全市法院干警内网公开投票和组织专家学者研讨,确定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给予适当奖励。
四、相关说明
1.作品由个人创作署个人姓名,集体创作署部门名称。
2.如有相同作品,以邮件系统显示收件时间先者为准。
3.本院对获奖作品有权进行加工修改和宣传使用。
4.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宁波中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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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院政治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