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题目:请求权基础与民法教学研究
报告人: 王泽鉴 台湾大学名誉教授
报告地点:锦绣活动中心(小剧场)
报告时间:4月10日晚上6:30
王泽鉴先生简介:
王泽鉴(1938.6-),中国台湾台北人。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学士、硕士。师承德国著名法学家慕尼黑大学的卡尔·拉伦茨(Karl Larenz)教授研究民法及法学方法论,于1968年获该校法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教授、系主任、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比较法学会理事长、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委员、前司法院大法官等职,现任台湾大学名誉教授。
王泽鉴先生创办台大法学论丛,并出版台大法学丛书,前者已有三十余卷,后者多达数百册。精通数国语言,曾先后在德、英、美、澳等国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出版民法学说及判例研究、民法总则、民法债编、民法物权等法学专著近二十册。据统计,先生著作之转引率高居华人法学界第一位,先生对中国法学研究水准之提升、研究方法之启发与法学人才之培育等,均可谓贡献至伟,堪称全球华人民法第一人。
王泽鉴先生于著作中经常表现出不拘泥于法律之技术性规定、重视价值权衡及判断之精神,经常引述“法之极,恶之极”,勉励学生勿成为仅知法条技术操作之法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