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14时,复旦大学电竞博彩
院长、博士生导师王志强教授在学院202会议室为同学们带来了主题为“中国之‘法’:历史与比较”的讲座。本次讲座由董茂云教授主持,电竞博彩
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共一百余人参加了讲座。
首先,王志强教授从“法”的概念破题,将法与国家的关系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带领同学们从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角度认识法的强制力,揭示了国家强制力为“法”背书的特征,介绍了中国古代的法与国家的关系,区分了习惯法和法的分界线等问题。王志强教授通过案例详细阐述了中西方文化的不同对法律的影响,描绘了中国古代法律和现今法律的区别与传承。
其次,王志强教授由交通规则的遵守问题引出了“人与法律”关系的探讨,向同学们论述了中国法的特质属性及其成立的正当性问题。王教授分别从经济、文化、社会等不同角度论述了法律是如何形成产生的,介绍了法律在中国的执行性,以及各国法律之间的可移植性、通约性。
再者,关于中国当下法院存在的“受案量过多”的问题,王志强教授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以十八世纪的苏格兰法院为例,王教授认为:第一,中国古典社会一直强调无讼息讼,受案量过多说明这一目标没有实现;第二,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官所要处理的工作复杂且繁冗;第三,我国案件存在“执行难”的问题,而执行案件分属另一个案件,这在无形当中又增加了法院的案件受理数量,但国外法院的法官不需要考虑执行问题;第四,法官在进行个案处理时要考虑的因素具有多重性,使得案件无法简单化、流程化;第五,中国法官要面对绩效考核的问题,这使得其必然要对社会效果进行考量。因此,王教授认为,法院案件数量过多的问题已经不是技术上的问题,需要考虑各种变量。
最后,关于中国传统法的延续和当下所具有的意义问题,王志强教授认为,与“法治”相对,我国法律重在强调“管理”、“管制”,包括对社会的管制和对政府官员的管制。在此种特征之下,我国法律的根本支撑力是强势国家的观念和科层管理体制的政治结构。非规则性法仍会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在我国存续。对于中国法学未来的学术发展方向,王教授认为可以通过借鉴西方的法学发展历程,来深入理解我国的法律问题和法律现象,并鼓励在座的每一位同学为世界学术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并就以下三个问题与王志强教授进行了更深入的交流:
第一,法律是否具有强制性?同学提出,《国际法》虽然属于法律,但其缺乏一定的强制性。对此,王志强教授认为,应当从历史和功能的意义去理解《国际法》。《国际法》之所以称为法,因其是近代处理各类国际关系冲突以来,形成的为各国所接受的条约。目的是对国家行为进行制约,采取的方式是道义和承诺,这是维系国际局势稳定的制度基础。
第二,我国《法官法》修改后,法官的待遇有所提升,社会对于法官的评论也有所增加,老师怎么看?王志强教授回应到,如果确实能在文本上保证法官的待遇,会对法官的生存现状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想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仍有一定困难。对于法官来说,影响因素还有很多,法官的工作压力依然很大。
第三,王教授在与提问同学的互动过程中提出,与西方社会发展的历程不同,我国是先形成政治社会。但法不仅调整平等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还调整国家和市民之间的关系。在西方的传统中,法对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有特别的倚重。西方社会对法概念的理解是特殊的,在其他文明中很少有类似物。但中国走的是另一条道路,我国古代法的根源的产生也比西方更早,因此,我国法有其独到的生命力。
讲座最后,董茂云教授高度评价了本场讲座,认为王教授的学术水平十分出色,讲授之生动,语言之幽默,并且列举了生动的案例,用以小见大的方式来阐述问题。同时,王教授视野之开阔,对法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理解。观点之深刻,能落实到我们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引发大家更深入地思考法是什么。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