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晚,宁波立法研究院法学名家讲坛第18讲暨人文社会科学名家讲坛第296讲“习惯与习惯法是一回事吗?——基于法源理论的思考”通过腾讯会议以线上方式顺利举办。本场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电竞博彩
教授、副院长雷磊主讲,电竞博彩-电竞博彩网站
教授、副院长何跃军主持,吉林大学电竞博彩
教授侯学宾、南京大学电竞博彩
副教授熊静波、电竞博彩-电竞博彩网站
教授谢小瑶、电竞博彩-电竞博彩网站
讲师余地参会与谈。来自各高校电竞博彩
师生近300人参与聆听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雷磊老师通过《民法典》第十条与第八条之间的对比,引出“习惯与习惯法”之间的关系问题缘起。雷老师从历史角度切入,从两个方面对习惯法的性质进行阐释:一方面是习惯法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类型,其具备自己独立的效力来源,即外在因素的社会性实践和内在因素的法律确信;另一方面指习惯法是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的统一,而且习惯法先是成为了民众的行为规范,其次才成为法官的裁判规范。
接着,雷老师梳理了从19世纪中叶至今习惯法空心化的过程及其产生原因。最后,基于法源理论这样一个框架,雷老师捋清了习惯与习惯法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得出结论:习惯和习惯法不是一回事情。习惯法是法,其具有独立的效力来源,是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的统一;而习惯不是法,它只是提供裁判依据的内容来源而已,以裁判理由的方式来发挥其作用;法官在处理民事纠纷的时候,有权引入习惯来弥补法律的漏洞,但是民事主体却没有义务去遵从习惯来从事民事活动。
雷老师的讲说结束后,四位与谈老师结合各自身的研究领域和工作经验分享了对主讲内容的看法、感悟。侯学宾老师首先就法官在面对习惯时如何选择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并且对法律未将法理纳入法律条款却对习惯做出具体规定的目的所在以及法官依习惯裁判和依法裁判之间是否会产生冲突表示了疑惑。
熊静波老师提出与雷老师不一样的思考方向,认为习惯法应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熊老师结合马克思·韦伯理论探讨了习惯法究竟是因碎片化导致所产生还是受现代社会高度统一的知识化影响而消失的问题;最后,熊老师就制定法、判例法和习惯法三者的区分意义进行了分析。
谢小瑶老师首先对《民法典》第十条从逻辑上和制度上进行了解读,提出法官在司法实践中能否对该条作出切割式的理解;随后,谢老师提出依法裁判是否是法官的义务抑或是唯一义务并从法官的法律适用标准角度出发对习惯的理解作出了延伸思考;最后,谢老师讨论了法的正当性问题同时指出法官选择适用法的过程本身也是一种习惯。
余地老师认为雷老师基于法源理论这样一个独特视角分析了习惯与习惯法之间的内在关联,使人耳目一新、深受启发;接着,余老师从习惯法的认定路径、运用规范渊源的概念来界定习惯和其他社会规范的主次地位以及习惯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问题三个方面分享了自己的观点、看法。
何老师也借此机会向雷老师请教了三个问题:一是习惯法是如何进入到法官视野里去发挥作用;二是认知渊源和效力渊源的分类标准如何更加准确的去理解;三是民事主体是否有遵从习惯来从事民事行为的义务来源。
在随后的互动环节,雷老师首先就上述问题分别作出回应和交流,并就习惯法空心化的背景及依法裁判和正当裁判的统一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解释说明;最后对同学们提出的“如何处理法官因自由裁量权所造成的同案不同判”现象以及如何理解“未预设法律遵守视角”的合理性所在等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
讲座最后,何老师进行总结发言,对主讲老师以及所有参会成员表示感谢并对今后再次与雷老师进行线下的深入交流表示期待。雷老师采用法源理论的视角对讲座主题进行了深厚的理论剖析,为在场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知识盛宴,同时启发了同学们对于法学研究路径新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