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蔡先凤
职称/职务:教授
最高学历/学位:研究生/法学博士
研究方向:环境资源法、国际环境法、核法、海洋生态法。
一、个人简介
蔡先凤(1965.3-),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人,电竞博彩-电竞博彩网站
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4月,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现上海海事大学)翻译理论与实践专业,获文学硕士学位;2004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9-11月,在美国全球环境法联盟(Environmental Law Alliance Worldwide, ELAW)和美国俄勒冈大学(University of Oregon)学习交流;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在美国佛蒙特电竞博彩
(Vermont Law School)访学;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在美国威廉玛丽学院(College of William & Mary)访学。通讯地址:(315211)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电竞博彩-电竞博彩网站
;E-mail:caixianfeng@dianjingsite.com
二、主持和完成的项目
(一)200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核损害赔偿立法研究”(NX04ZF05),已结题。
(二)2006年度浙江省哲社规划课题:“环境损害赔偿专题研究——兼论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06CGZF32YBX),已结题。
(三)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2006年度规划项目:“核安全法律制度专题研究——兼论核应急、核反恐之相关法律问题”(06JA820025),已结题。
(四)浙江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海洋文化与经济研究中心”2007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海洋生态环境安全评价体系及法律规制研究——以浙江为例”(07JDHY001-2Z),已结题。
(五)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第一批):“核电安全的法律规制”(11FFX010),已结题。
(六)2012年度浙江省哲社规划课题:“浙江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安全保护:重大挑战及政策和制度对接”(12XH018),已结题。
(七)2014年度浙江海洋文化与经济研究中心自设重大课题:“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与法律研究”,已完成。
(八)中国法学会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自选课题:“关于制定我国核损害赔偿法的建议”(CLS(2019)D54),已结题。
(九)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2020年项目:“美国对核工业造假行为监管的法律制度研究”(JD202043),验收通过。
三、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教材)
(一)“当代西方生态政治理论述评”,载《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2期。
(二)“试论多边环境协定的实施”,载《法学评论》2003年第6期。
(三)“论当代西方绿色政治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9期。
(四)“论核损害民事责任中的责任限制原则”,载《法商研究》2006年第1期。
(五)“核损害民事责任中的责任集中原则”,载《当代法学》2006年第4期。
(六)“中国核损害责任制度的建构”,载《中国软科学》2006年第9期。
(七)“中国核损害责任制度的缺陷及立法设想”,载《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7年第4期。
(八)“核损害民事责任的国际法基础”,载《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九)“核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理论分析与制度安排”,载《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十)“论海洋生态损害国家索赔主体资格”,载《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4年第6期。
(十一)“重大环境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载《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5年第2期。
(十二)“我国核损害赔偿立法的完善”,载《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十三)“国家海洋督察制度的实效及完善”,载《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8年第5期。
(十四)“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立法:美国经验与中国借鉴”,载《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21年第6期。
(十五)《核损害民事责任研究》,原子能出版社2005年10月版。
(十六)《环境法学》,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9年6月版。
(十七)《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监测评价与法治保障》,法律出版社2011年12月版。
(十八)《海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研究》,海洋出版社2017年12月版。
(十九)《核电安全的法律规制》,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8月版。
四、所获的奖项或荣誉
(一)2005年9月,“论当代西方绿色政治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一文获宁波市第九次(2002~200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二)2005年12月,“试论多边环境协定的实施”一文获浙江省第十三届(2002~200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基础理论研究类三等奖。
(三)2007年12月,《核损害民事责任研究》一书获宁波市第十次(2004~2005)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四)2008年1月,《核损害民事责任研究》一书获浙江省第十四届(2005~2006)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五)2013年11月,《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监测评价与法治保障》一书获宁波市第十三次(2010~2011)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六)2021年11月,《核电安全的法律规制》一书获浙江省第二十一届(2019~2020)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七)2008年5月,获“宁波大学王宽诚育才奖”。
(五)讲授课程
(一)环境资源法、国际环境法、经济法(本科生、硕士生)。
(二)环境法、国际环境法(本科和硕士留学生全英文课程)。
(三)海洋资源环境管理、渔业法规(渔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生课程)。
(更新于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