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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 -2019学年老生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2018-06-13 dml 点击:

各位同学:

经与工商银行江北支行商议,2018年我校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已于6月启动。其中对于上一学年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总额超过8000元以上的学生,原则上建议2018年不再申请贷款。由于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不可兼得,为了响应国家积极号召,同时为方便学生申贷和还贷,学校鼓励学生首先申请生源地贷款,生源地无法办理贷款或申请生源地贷款失败的同学,仍可在下学期开学初申请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贷款对象

宁波大学在校本专科学生(就读期间贷款总金额未满32000元)、全日制自筹经费研究生(就读期间贷款总金额未满36000元)。

二、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及自筹经费的全日制研究生;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4.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本、专科学生上一学年无不及格必修课程,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无不合格指标;研究生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且无违纪处分记录。

5.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表;

2.学生证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件;

3.《宁波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有效);

4.家长签名同意贷款并承诺按期归还本息的告家长书回执单;

5.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复印件需信息完整且纹理清晰,传真件无效);

6.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由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有效,党委会、村委会和居委会盖章无效,此材料为银行要求申请贷款学生提供);

7.上一学年无不及格必修课程,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无不合格指标,且无违纪处分记录的资格确认书。(学院下学期统一提供)

需要申请贷款的老生需将以上复印件粘贴在A4纸上,所有材料按1-6顺序装订成册。学院审核后填写《四类老生汇总表》(附件2),审核无误后递交至资助中心。为简化学生贷款手续,请各学院于下学期开学初审核本次申请贷款学生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非学业因素、处分情况,并向学校提交《老生贷款资格证明确认书》(附件3)以补全相应的贷款申请材料。

四、具体要求

(一)老生新贷:

1.申请对象:之前从未申请过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老生或排摸表中贷款合同状态为“发放完毕”且总发放金额未超过32000元,下一学年需要申请就学地助学贷款的老生。

2.申请材料:

学生于6月18日前填写《老生新贷申请表》(见附件4),并在下学期开学前一周附上相关新贷申请材料(6种材料);

(二)正常发放:

1.申请对象:排摸表中贷款合同状态为“正常”且不打算暂停贷款的老生。

2.申请材料:

学生于6月18日前填写《老生正常放贷确认表》(附件5)、学生证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件以及《宁波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

(三)重新放贷:

1.申请对象:排摸表中贷款合同状态为“已停贷”且因家庭经济条件或贷款资格重新符合等原因重新需要申请就学地贷款的老生。

2.操作步骤:

学生于6月18日前填写《老生重新放贷申请表》(附件6),并在下学期开学前一周附上相关申请材料(视同新贷,需6种材料);

(四)老生停贷:

1.申请对象:排摸表中贷款合同状态为“正常”且因经济好转或贷款资格不符等原因暂停贷款的老生。

2.操作步骤:

学生于6月18日前填写《老生停贷申请表》(附件7);

请上述四类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交至电竞博彩 221。

前三类学生如在下学期审核中无法通过贷款资格审核,即发现上一学年不及格必修课程超过1门,非学业因素评价中出现不合格指标或有违纪处分记录,则将取消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做老生停贷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美玲;包思凡

地点:电竞博彩 221

联系电话:673141

电竞博彩 学工办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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