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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美丽中国梦·法治伴我行”法治公益广告创作大赛的通知》

2013-07-25  点击: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司法局、普法办,市级各新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好地推动全市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公益广告在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方面的重要作用,决定举办“美丽中国梦•法治伴我行”法治公益广告创作大赛。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届法治公益广告创作大赛的主题是 “美丽中国梦•法治伴我行”。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面向全社会征集法治公益广告。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

            宁波市文明办

            宁波市司法局

            宁波市普法办

 承办单位: 宁波广电集团新闻综合频道

    三、参赛作品征集

    (一)作品形式

    视频法治公益广告(含动画、微电影等)

    (二)题材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契合“美丽中国梦•法治伴我行”主题,可选择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等题材为切入口,内容不含任何商业元素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主题鲜明、内涵深刻,表达准确严谨、入题入理,综合效果突出。

    (三)作品格式

    每条法治公益广告时长不得超过60秒,每条广告按时间长短剪辑成三个版本报送,分别为:60秒版、30秒版、15秒版;作品创意特别出色,但又无法剪辑成三个版本的,也可选择一个版本报送;作品前后各留10秒黑场或彩条。广告以DVD光盘(须3盘)报送,请在光盘盘面填写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称;像素要求符合电视台播出版本级别。

    多个视频作品参评,每组广告间用30秒黑场作间隔,并在黑场中标明作品题目、参赛者及日期。

    为保证参评公正,参赛作品不得在画面、语音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及制作单位的信息。

    (四)作品权属

    1.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必须保证其所参赛作品(包括创意文案)属于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禁止转载或引用涉及版权问题的作品,且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商标权等其他民事权利,如因参赛作品发生任何侵权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一切后果;如查实存在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大赛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或所获奖项。

    2.大赛参赛者须就正式提交的参赛作品签署承诺书,自愿承诺其提交的参赛作品自入围之日起,主办方对参赛作品享有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放映权、广播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人身权和著作权财产权以及邻接权,以用于公益宣传(参赛者在与主办方的本活动主题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场合可自行行使著作权);拒绝签署或不实签署的,将取消参赛资格。(承诺书详见附件2

    3.大赛主办方反对一稿多投,参赛者自愿承诺其投稿的参赛作品自投稿截止日起三个月内不得公开发表或投向其他单位,如果投稿截止日起三个月内没有入围的,则参赛者可自行处置作品。

    4.参赛作品不管是否入围,大赛主办方恕不退还参赛作品。

    5.除获奖奖金外,大赛主办方不再支付给参赛者任何费用;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大赛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作品报送

    鼓励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市民踊跃参加,各县(市)区普法办要积极协调联系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参加大赛,至少制作推荐1-2个作品参赛。

    (一)作品报送流程

    1、参赛者提交的每一件参赛作品,应包括五部分:参赛作品本身、参赛者身份证复印件和填写完好的《“美丽中国梦•法治伴我行”法治公益广告创作大赛参评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作品文案说明》(见附件3)。以上材料可在宁波普法网(www.nbpf.gov.cn)下载。

    27月底前将登记表和文案说明的电子稿发送至官方邮箱。

    3910日前将参赛作品(DVD光盘)、参赛者身份证复印件、《“美丽中国梦•法治伴我行”法治公益广告创作大赛参评作品登记表》、《承诺书》、《作品文案说明》 (上述文本材料须纸质)等投递至指定地址。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材料或其中任何一份不符合规定者,均不符合入围视频作品奖的参赛条件。

    4、参赛者因资金、技术等因素无法完成公益广告成品视频创作的,也可将除作品外的材料投递至指定地址,主办方将评出一定数量的优秀文案创意奖。

    (二)投递及联系方式

    参赛作品须在2013910日之前,送达或投递至指定地址(以邮戳为准),并请在函件上注明“美丽中国梦﹒法治伴我行”法治公益广告创作大赛字样(作品寄出,概不退换,请自行保留备份)。

送达或投递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647号宁波市司法局2304室。

    编:315021

联 系 人:刘丹萍 陆文闻

联系电话:87196100  87231610

大赛官方网址:www.nbpf.gov.cn

大赛官方邮箱:nbpfb@nbsfj.gov.cn

五、奖项设置

大赛所有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作品奖金由主办单位统一纳税并代扣代缴、提供完税证明。具体奖项(奖金均为税前奖金)设置如下:

    视频作品奖:

    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2名(奖金8000元)、铜奖3名(奖金5000元)、入围作品奖14名(奖金1000元)

    文案创意优秀奖:

    10名(奖金500元)

附件   1.《“美丽中国梦·法治伴我行” 法治公益广告创作大赛参评作品登记表》.doc

       2.《承诺书》.doc

       3.《作品文案说明》.doc

 

 

 

 

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                                   宁波市文明办

宁波市司法局                                         宁波市普法办

                                                     201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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