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5日下午,浙东法学讲坛第二十一讲暨宁波立法研究院法学名家讲坛第30讲在电竞博彩
202会议室顺利举办,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陈金钊受邀为电竞博彩
师生就“法律思维及其规则”主题开展讲座,本次讲座由电竞博彩-电竞博彩网站
教授李学兰主持,电竞博彩-电竞博彩网站
师生参与聆听了此次讲座。
主讲人报告环节
讲座伊始,陈教授向在座的各位提出一个问题,即“中国实现法治,有没有可能?”过去有人认为辩证法与“法律至上”的思想相悖,从而否定了法治实现的可能性,陈教授从法律思维的角度分析了辩证思维和实现法治间密不可分的关系。
首先,陈教授抛出问题“法律思维是否重要?”与以苏力为代表的社科法学派观点不同,陈教授认为中国实际上需要法律思维,因为法律是拟制的产物、逻辑的产物,陈教授提出了三个重视:分别是对逻辑的重视、对定义的重视以及对体系的重视。对定义不够重视体现在法律明确性不够,根本原因其在于作为传统思维的辩证思维。辩证思维不等于辩证法,辩证法是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而法治思维建立在形式逻辑的基础上,形式逻辑合法性则是其最基本特征。对体系不够尊重体现在把体系当成修辞,把逻辑当成修辞,缺乏对构成性体系的真正认识。
其次,陈教授提出法治思维就是用简约的法律调整复杂的思维,即以稳定的法律调整千变万化的生活。思维规则有两大用处,一大用处就是指引思维,二是评判思维。陈教授总结,法律思维规则有六种,一是法律发现的规则,二是法律解释的规则,三是法律推理的规则,四是法律认证的规则,五是法律修辞规则,六是法律论辩规则。同样地,在高校学习中,以应用为目标的学生实际上需要提升三种能力,一是对法律的发现和获取能力,二是理解解释能力,三是推理论辩能力。
最后,陈教授回顾了中国人思维方式的三个特点,即整体思维、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以及实质思维,并提出中国要实现法治必须引进逻辑因素,在整体思维中介入体系思维。法律思维不是问题导向,而是要与律师、法官、检察官有共同的思维方式,根据法律进行思考,法律不光包含规范,要运用法律还需对法律有正确的理解、准确的解释、恰当的推理以及适当的修辞。
讲座交流环节
李学兰教授认为法律思维就是法律职业人的一种对话思维,包括了规范、方法、价值这三个基本元素,特别是现在大量的政府文本当中出现了法治思维。所以法治思维实际上是一种政治思维,是一种用法律去限权的思维。
谢小瑶教授与陈教授探讨了从法学方法论角度看,法官裁判是否存在思维上的强制性规则问题?陈教授回应到这种情况下的强制属于法律效力的强制而非思维强制。法律方法是一种劝导性的存在,只有在与行为规范相重合,才有可能出现强制。
最后,陈教授对同学提出的体系化思维和民行界分是否矛盾的问题做出了解答。谈及哈特的《法律的概念》时指出,次要规则中的承认规则、改变规则、审判规则其实都是思维规则,同时也提出卢埃林的《普通法传统》实际上也体现了思维规则。至此,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