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教师(含学生思政)、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含教育管理)、实验技术、图书资料、工程、档案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文件依据
《宁波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宁大政〔2020〕66号);
因疫情影响,本年度申报关于出国境进修经历要求按照《宁波大学教师国(境)外进修阶段性实施方案》(宁大政〔2020〕37 号)执行。
三、网上申报
申报者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进入“办事大厅”(ehall.dianjingsite.com)中的“职称评审”进行填报,个人填报截止时间10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所有个人填报材料采用系统上传方式;
(二)个人填报时,凡是填写的内容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除科研项目外),即证书原件或加盖红章的文件证明等。外文期刊论文需提供论文及收录证明原件(有收录证明的请添加到论文最后一并制作成PDF文件),中文期刊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页原件,著作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原件(转载的也请制作成一个PDF文档)。清样等未经正式发表的论文著作材料不得作为申报材料的佐证。其他填报说明附件1。
(三)将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按要求上传至职称评审系统中相应的业绩栏目内(届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上传)。
(四)申报高级(含正高级)实验师职务人员,需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出具论文鉴定结果,详见附件5。
(五)各学院在系统中进行审核,并将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内部全信息公示3个工作日,于10月23日下班前将公示结果(内容包括公示期间、内容、结果是否有异议等)、《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对照审核表》(附件3)、《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表》(附件4)、《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高级实验师论文的鉴定结果》(附件5)交人事处405办公室。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职称工作中的代表性成果送审和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请根据人事处发布的具体通知办理,详见内网。
(二)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标详见附件6。
(二)人事处网站已开设“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专栏”,涉及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和表格均可进入该专栏阅读和下载,链接地址://rsc.dianjingsite.com/ztzl/nzyjszwppgz2020.htm。
联系人:肖丽,联系电话:888230,电子邮箱xiaoli@dianjingsite.com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填报说明
2. 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汇总表
3.对照审核表
4.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表
5.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高级实验师论文的鉴定结果
6.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标
人事处
2020年10月14日